山东省畜牧兽医局
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本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规定编制,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门户网站(http://xm.jlsendong.com/)公布。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,电话:0531-87198888。
一、总体情况
1.做好主动公开。2022年政府官网主动公开文件115件,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52条,官微发布信息547条。主动公开文件占比55.8%,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。制发政策文件7件,全部主动公开,并配发多形式解读。邀请社会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,及时发布相关内容,并对重点议题进行研判解读。及时发布预决算报告、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结果公告,公布重点工作进展信息252条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信息14条。政民互动、“12345”、接诉即办等按时答复率100%。
2.规范依申请公开。全年共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次,均已按时答复申请人,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。2022年,本局特别注重强化部门会商机制和答复审查机制,主责处室负责提供答复意见,政法处会同法律顾问做好合法性审查,办公室负责申请受理和答复,答复意见均需经过分管领导审签。
3.强化政府信息管理。修订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,进一步明确法定公开内容;制定印发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”规定,强化公开信息保密审查,信息需经处室单位负责人保密审核后,报分管领导审定签发,并在OA上完善相关流程;定期梳理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,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。
4.推进官网官微建设。完成局网站向省统一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,实现部门网站新闻动态类、政府信息公开类等网站信息在集约化平台共享应用。完成全省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下部门公开信息更新工作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,网站开设智慧畜牧、畜产品质量安全等7大专题栏目,严格做好信息审核。发挥“山东畜牧”政务微信发布政务信息、舆论引导、传播“正能量”重要渠道和窗口作用,粉丝关注数达3万余人。
5.加强政务公开保障。根据人员变化,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政务公开工作,分管领导亲自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工作机制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,专题研究局《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》贯彻落实工作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,邀请省政府公开办同志进行专题培训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制发件数 | 本年废止件数 | 现行有效件数 |
规章 | 0 | 0 | 0 |
行政规范性文件 |